为规范保安服务活动,辅导保安工作教育训练,加强保安部队正规化工作化建造,近来,公安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公布《保安员国家工作技术规范(2019年版)》,新版《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规范》一起废止。
据介绍,新版《规范》是按照国家关于变革和加强国家工作资格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并结合保安服务业近年来开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在《保安员国家工作技术规范(2014年修订)》基础上进行从头修订的。新版《规范》根据人社部下发的《国家工作技术规范编制技术规范(2018版)》的规则,将保安员工作分为五个技术等级:五级/初级工(原初级保安员)、四级/中级工(原中级保安员)、三级/高档工(原高档保安员)、二级/技师(原保安师)、一级/高档技师(原高档保安师)。
新版《规范》对申报条件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增加了普通高中、技工院校、工作院校毕业生的申报条件;增补了戎行武警部队及公安机关各类人员的申报条件,然后扩展了申报规模,有利于保安职业引入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