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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
时间: 2024-11-26 23:32:59 |   作者: 乐鱼体育最新登录地址

  市场监管是现代政府五大基本职能之一。本规划作为政府总体设计的子规划,依据《荆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要求,围绕切实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提出未来五年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路径,指导各地各部门着力完善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实施“一区两点三元四化五个荆门”发展计划,推动荆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十三五”时期,荆门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视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动商事制度改革、质量技术基础、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建设,市场监管事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实现根本性变革。按照荆门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部署,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监管理等三个部门和知识产权、价格监督执法、商务反垄断、盐业执法等职能整合。2019年3月7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荆门市知识产权局)正式成立,构建起“大市场”“大监管”的工作格局。

  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成就。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准入便利度大幅度的提高。推出企业开办“营商路路通”,开创了全省先例。推进“证照分离”,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抽查机制全面建立。积极推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信用监督管理体系逐渐完备。“十三五”末,全市实有市场主体25.5万户,同比增长43.3%,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50264户,增长75.3%。

  安全消费环境建设创新性展开。对食品、药品、特定种类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等四大领域安全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推进相关产业和行业提质升级,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安全事故。12315受理投诉举报2.13万件,为广大购买的人挽回损失1766万元,列入失信惩戒企业229家。办好政府民生实事,建成农残快检市场15个,惠民农贸超市11家。

  质量发展事业创造性推进。我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荣膺“全国质量魅力城市”称号。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养老服务业质量提升成为全省示范工程。建材、石膏、磷化工和大米、小龙虾、果冻橙等产业的行业整治和质量提升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为品质荆门和“荆品名门”公共品牌建设打下坚实质量基础。全国浮空器分技术委员会落户荆门,凯龙化工荣获“长江质量奖”。授予“市长质量奖”企业(组织)4个,授予“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组织)8个。推进检验测试机构整合,“京山模式”在全国推广;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测试的机构实现省以下整合。共建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2个,升级标准化示范区17个,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41向,行业标准40项;建成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71项;浮空器国家分技术委员会落户我市。

  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标志性成果。荆门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并通过验收。荆门高新区先后获批省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钟祥晋升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市。全市累计申请专利22087件,授权专利10786件,新增国家驰名商标3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4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6503件,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3.8和2.4倍。

  监管和执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市场综合监管、综合执法力度,市场环境不断净化。累计立案案件3577件,罚没24172万元。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双打”、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大气污染防控、长江禁渔等专项行动,市场秩序有效改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农贸市场创全国文明城市中,市场监管队伍做出了巨大贡献。

  “十四五”是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后实现“化学融合”的重要时期,也是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阶段。市场监管工作要结合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一区两点三元四化五个荆门”发展计划、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发扬“争抢转”精神,开创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必须找准市场监管作为政府“五大职能”的战略定位,着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必须瞄准构建现代经济体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加快增长,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必须认准新发展格局和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打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必须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强化食品安全战略、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坚持标准引领、技术引领,着力质量提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民生关切,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把准党的建设这个根本,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解决市场监管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

  应当客观地看到,当前市场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市场监管职能配置还不清晰,市场监管运行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边界还比较模糊。因此,要于改革中求变革、于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加快改革的步伐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着力于完善市场监管体制,重塑市场监管格局,构建全新的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政府市场监管基本职能,以统一、高效、权威为目标,服务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生活,推进高效能监管,建设“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大服务、大共治”的市场监管体系,着力市场环境提升、质量发展提升、消费安全提升、产权保护提升,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改革创新。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贯彻“店小二”精神,持续在“降门槛、简流程、降成本、优服务”上发力,以公正、高效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厚植招商引资和创新创业新优势。

  (二)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的底线,积极呼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对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坚持大局观念。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持续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双安双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和中部地区放心消费城市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质量变革,促进“宜荆荆恩”区域合作协同,营造更好地创新环境、安全环境和消费环境。

  (四)坚持法治监管。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法治约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化。

  (五)坚持科技保障。全面推进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重视基础数据库、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研发,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实现监管科技化、专业化、现代化。

  今后五年,市场监管工作要努力实现“一个基本三个形成”:基本建成体制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定型、法治更加完善、效率显著提高的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便利创业、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标准引领、品牌支撑、实力跃升的质量强市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法治保障、社会共管的市场治理格局。具体目标是:

  ——高标准市场准入体系日臻完善。商事登记统一规范,行政审批大幅精简,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机制更加灵活,智慧许可、便利准入广泛推行,形成“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登记许可新模式,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

  ——高效率市场竞争体系作用彰显。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持续巩固,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力加强,侵权假冒、地方保护、市场垄断、非法传销等有效规制,价格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价格违法和乱收费用行为大幅减少,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体系更加完善,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不断健全。市场消费环境升级建设持续深化,消费者满意度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高水平质量工作体系不断优化。质量强市战略成效显著,标准化改革稳步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不断优化,综合检测、认证认可能力显著提升。品牌建设有力推进,品牌经济显著壮大,“荆品名门”公共服务品牌品质显著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程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强化,小食品经营、小餐饮、小食品加工行业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等产业不断提档升级。

  ——高效能市场监管体系有力提升。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优化,监管制度规则标准更加健全,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四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运行顺畅,现代化、高效能、智慧型监管方式深入应用,基本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高层次市场治理体制逐步形成。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完备,法治保障作用和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市场治理体系和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治理格局扎实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执法响应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市场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

  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强化市场主体保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奋力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先行区”。

  (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清单之外无证明”,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严格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放宽企业登记限制。全面推行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推行“一照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手续,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条件,遵循名称争议处置机制,减少对近似名称的人工审核,推行“企业自主承诺+事中事后管”。

  (一)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进行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规范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有效衔接,加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相关部门企业信息下载率和上传率达到100%。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统一平台,实现涉企经营政府信息集享。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一单管理”,动态调整,推进“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

  (二)复制推广企业开办“营商路路通”经验。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和事项,根据市场主体的要求配置特色套餐服务,提供“随时办、就近办、马上办”的注册登记服务。推广应用市场监管“一照通”系统,完成掇刀区、京山市等“证照同发”改革试点并全面推广,实施“证照联办”,打通准入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流程建设市、县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窗口,实现线下“一窗受理、同步办结”,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着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一)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流程、压缩公告时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探索改革清算公告发布渠道、减少公告等待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豁免提交清算报告等方式,解决企业注销难、退出难问题。

  (二)健全强制退出机制。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退出。

  (一)弘扬“店小二”精神。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实施市场主体“提质增量”行动,为市场主体提供从准入、经营、竞争、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让荆门的大企业能够顶天立地、小企业能够铺天盖地。

  (二)打造“荆门大开”的营商环境。丰富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招商引资政策,为总部企业、头部企业、瞪羚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三)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强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非公经济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非公党建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覆盖率和工作覆盖率,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引领微观主体活力持续提升。

  突出创新监管、有效监管,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打造充满活力、竞争有序、安全规范的市场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依法公正、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格局。

  (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贯彻“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依法依规落实相关部门的市场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将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科学运用监管结果,自动识别市场主体风险,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实施差异化检查,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潜在风险开展专项检查,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把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作为实施竞争政策的重要任务,完善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效应分析,对政策制定机关开展的公平竞争审查成效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并发现问题,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第三方评估,对不合理的政策措施进行相应调整、修改和完善。

  (三)创新推进信用监管。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惩戒、激励和信用修复等制度。有序推行诚信承诺制度,以食品和药品流通企业为重点,分步骤有序推进,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城镇以上企业的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分级制度,进行分级管理,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高评分企业大幅降低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低评分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失信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实现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确保包容审慎和过罚相当。

  (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分类施策、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机制,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力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

  (五)加强“互联网+监管”应用。按照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审批和监管“网上办”“掌上办”,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动态调整监管清单,做到照单监管,清单之外无监管,推动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

  (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建立顺畅高效的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办理、监管执法协作、网络执法办案、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严格落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约谈、处罚等手段,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推动网络身份认证、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与可追溯性。加大对网络售假、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二)加强广告合同监管。完善广告监测平台,突出重点媒体、重点行业广告监测监管。对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告专项整治,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打击力度。全力支持荆门广告产业园建设发展。加强合同示范文本行政指导,引导规范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深入开展房地产业、汽车销售业、公用事业类、旅游类等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省级部门严厉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促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加强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垄断行为的监管。围绕优化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优势力量,保持并不断强化联合整治工作的压倒性态势。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查办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和强大声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强化价格和收费监管。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行政事业性收费、红顶中介、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规范、自然垄断行业价费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治理,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百姓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依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完善传销综合治理机制,把打击传销作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措施,不断加强对聚集式传销的治理。加大对网络传销的查处力度,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工作力度,确保直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整顿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法治,保护生态,促进文明,服务绿色循环发展。

  推进“长江禁渔”打非断链行动,加强收购、加工、销售违法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加强对城乡居民绿色消费的宣传教育,支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

  全市禁止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到2023年底,县级以上建成区集贸市场、餐饮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

  实施平台企业竞争合规、反垄断辅导培训、竞争倡导机制,推动平台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大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强化跨区域网络监管执法机制,积极引导直播电子商务、社交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发展,全面开展“绿色直播间”建设。

  贯彻落实市域综合治理现代化要求,强化农贸市场、惠民超市“一价二量”监管,强化农产品快检安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疫情防控和创城创卫工作。

  强化联合执法,禁止网络交易平台、集贸市场等场所违法出售、购买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

  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一)强化消费维权。加快构建消费维权保护体系,推动12315与12345建立“互联互通、业务规范、高效协同、便民利企”的衔接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消费维权投诉渠道。强化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统筹相关消费维权职能部门协同监管,形成合力。构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消费教育、引导计划,创新消费教育、引导方式,分层次提升全市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构建消费维权行业规范和经营者自律体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功能,引导和鼓励经营者做好自我合规审查,提高企业自律自治意识和能力,从源头治理侵权行为;调动和激励消费者维权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消费者及团体的作用。构建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媒体、消费者在社会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探索完善新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推动建设全周期联动保护模式,加强事前风险预测,创新完善事后监管,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联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模式。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经营者和消费者市场信用和社会信用数据的合法采集与有序共享,对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信用评级,设计和导入守信奖励和失信惩罚系统,引导和激励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守法、合法行权。健全完善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明确界定小额消费纠纷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三)加大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和保护工作。围绕“双循环”格局和扩大内需,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向消费者作出赔偿先付、维权无忧、无理由退货等放心消费承诺。加强农贸市场、百货超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等领域的“诚信经营示范店”建设,改善消费体验,增强消费信心,活跃消费市场,打造湖北中部地区放心消费城市。针对预付卡、线上消费和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联合调解机制,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努力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一)着力建设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统筹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大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到2025年,建成10个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或示范项目,更好地体现荆门质量、荆门特色。

  (二)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突出农产品、食品药品、重点消费品、原材料及装备制造、建设工程等领域,落实“一业一策”质量提升方案,开展对标提标行动,推进行业质量提升,打造产业质量标杆。

  (三)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开展用户调查和现场测评,定期向社会发布服务业质量满意度调查结果。聚焦养老家政、通用航空、文化旅游等生产性、生活性和社会公共服务业发展,加强数字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实施“领跑者”计划,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加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体系建设,促进城市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质量能力建设。落实政府激励政策,完善“荆门市市长质量奖”评价机制,鼓励引导企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企业质量攻关和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支持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一批质量标准领军人才。加强企业质量人才培训,实施中小企业精准质量提升帮扶措施,加强质量公益培训,精准帮扶企业提升质量技术能力。

  (一)实施标准引领战略。组织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重点围绕通用航空、新能源、循环化工等产业,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增强技术竞争优势;重点围绕农业等传统产业和公共服务业,引导相关行业推动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打造更高水平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模式。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到2025年,荆门市地方标准争取达到30项。制定并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完善标准创新奖励制度,搭建标准创新平台,深入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标准为先”的氛围。

  (二)完善计量服务体系。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更加完善的计量检定、校准及测试服务体系。实施“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工程,推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围绕荆门新兴产业集群,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及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积极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高水平计量检测中心建设,以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和运维为依托,打造高素质的计量、检测专业队伍,培养一批专家型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管理人才。

  (三)推动认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强化政府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着力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新型服务综合体。加大支柱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实现认证检验检测集约化发展。

  (四)推动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围绕我市战略产业规划,引导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实现高水平质检机构与我市优势产业协调发展。

  大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为荆门重点产业或战略产业集群提供计量和检验检测服务,保障重点产业产品质量标准,支撑企业产品研发和品质提升。

  ——国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验检测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承压/常压罐车、气瓶、残液(气)处理等项目检测,提供罐车走行机构案例和环保检测、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

  ——国家运动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鞋类、运动服饰类等专业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实验室基础设施改造、通风系统及气路系统、恒温恒湿实验室及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等。

  ——国家新型电池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完善对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原材料的检测能力,打造区域性新型电池原料产品检测服务平台,提升荆门新型电池原料制造产业技术支撑能力。

  ——国家通用航空及特种飞行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以中国特飞所为依托,加强通用航空器制造过程计量测试服务能力,为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关键参数测量测试技术服务、为产品全寿命周期提供全过程计量测试技术服务,建立具备服务产业,推动产业,引领产业发展功能型计量测试技术支撑平台。

  ——湖北省玻璃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打造玻璃制品全产业链检验检测中心,建立玻璃制品高科技孵化基地,进一步规范荆门玻璃制品产业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有效监控和引导玻璃制品产业的提升和发展,推动荆门玻璃制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区域质量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作用,积极推动和参与“宜荆荆恩”城市群质量协作,促进优质资源要素向产业园区集聚,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向发展。

  (二)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围绕“荆门科创城”建设,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省级荆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创社区建设。

  (一)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品牌示范区创建。引导示范区内企业积极参与品牌认证,加强经验交流,创新品牌建设新模式。加快培育爱飞客、云创智谷、厚东文创等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打造旅游、康养、运动休闲产业培育特色服务品牌。

  (二)打响“荆品名门”区域公共品牌。实施农产品加工质量提升行动,整合资源、延伸产业链,打造品牌,打响以“中国农谷·长寿荆门”为内涵的荆品名门区域公共品牌。

  (一)加强知识产权培育。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通用航空等我市优势产业,以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竞争实际为导向,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引导和支持企业围绕产品和关键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形成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实施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产品品牌,推进专利、商标融合发展,增强品牌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地理标志运用,引导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等机构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和运营规范,做强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优势产品和产业。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实施知识产权信用联合惩戒,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示范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需求。

  (三)加快知识产权运用。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引导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分析评议,做好重大项目招商、重大技术转让、人才引进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引导商业银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四)构建知识产权文化。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支持高校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知识产权教育,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宣教,加大“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利周等重要节点的宣传力度,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六进”活动。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针对性地解决好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一)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等级,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指导食品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大型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两超一非”等问题。加强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食品监管,持续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严把食品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落实食品销售风险等级监管工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源头管控,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严格入场查验、进货查验,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降低风险点。建设标准化惠民农贸超市,开展食品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切实发挥快检技术支撑作用。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加大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和“食安封签”投放工作。加大集中消毒餐饮具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持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健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扩大抽检、监测范围,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完成上级规定的抽检检测目标任务。食品抽检量达到5批次/千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80%以上,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稳定在84%以上。定期公布监督抽检信息和监测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预警。

  (二)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持疏堵结合、打建结合,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特别是假冒伪劣食品的治理。以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检验合格证)“三黑”(黑作坊、黑窝点、黑工厂)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社会参与监督,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建立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对学校食堂、学生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销售门店、单位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制度。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安全。支持餐饮服务企业提升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加强农村村民自办宴席管理,鼓励建设村民自办宴席固定场所,培育村民自办宴席专业服务公司,提升餐饮质量水平。加速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倡导分餐制,减少消化类传染疾病传播。深入推进食品“三小”综合治理行动。深化食品“三小”整治提升,扭转“三小”脏乱差状况。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市主城区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主城区达到70%以上。落实食品生产小作坊100%登记管理。深化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监管,打击行为,加强监管,打击推销搭售保健品和提供场虚假宣传营销场所行为。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深入推进“双安双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到“十四五”末,所有县、市、区达到“双安双创”标准。

  (一)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加大无菌药品、抽检不合格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使用的监管力度。完善疫苗流通监管机制,加强疫苗安全风险监测与管控。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基本药物生产环节抽检覆盖率达100%,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达6.3人,及时管控违规销售处方药引发的舆情风险,严厉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市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提升执法装备配水平。

  (二)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实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加强经营环节质量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监督检查问题较多、投诉举报和舆情信息频发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充分普及应用“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提升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能力。加大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全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320份/百万人口以上。尝试建立医疗器械追溯制度,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监督检查等重要环节,探索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编码的衔接应用。

  (三)加强化妆品监管。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对高风险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强化对祛斑、祛痘、面膜、染发、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化妆品的监管,重点排查经营企业是否自行配制化妆品、是否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化妆品、是否经营变质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力争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数达到160份/百万人口。

  (四)加大对药械产业的重点扶持。结合荆门特色出台一些相关鼓励政策,孵化3-5家医疗器械小微创新企业,使我市医疗器械产业从低附加值的生产制造逐步转变为高附加值的科技创新,不断促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升药品、医疗器械保障能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一)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综合运用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做好质量安全信息、风险信息的收集,提高风险应对和处置能力。对涉及公共安全的产品和重点产业产品,加强质量监测,定期分析研判产品质量形势,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参考。运用行政约谈、红黑榜等形式,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加强风险预警。

  (二)强化产品质量精准监管。突出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达到抽查一类产品、提升一类行业的要求。落实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强化产品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推动经营者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倒逼企业从源头把好质量关,推动政府部门联合监管、共同治理。强化抽查结果应用,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健全完善消费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一)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和“回头看”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到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源头管控。继续推进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化试点工作,分级遴选示范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示范企业成果运用和转化,提高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监察水平。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平台数据清理,实现行政许可、安全监察、检验等数据互联互通。推进电梯 963333应急处置平台电梯物联网、气瓶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监管和数据统计分析作用,推动智慧监管。

  深刻认识市场监管作为政府五大职能的重大意义,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崇尚法治,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全面督促企业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促使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营销宣传、售后服务、诚信纳税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督促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范企业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年报公示,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加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分类监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问责约谈等形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二)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四大安全”以及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的分析研究,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督察考核机制,将“四大安全”等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等“三个责任”体系落实,构建统一权威的市场监管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府激励机制建设,对质量、知识产权、标准化等创新领域,加大政府惠企政策奖励支持力度,引导市场主体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加强审管衔接,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的发挥在规则和标准制定、风险研判、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主责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整合优化政府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力争做到“一号响应”。依法规范牟利性“打假”和索赔行为。培育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开展信用评级和第三方评估。发挥会计、法律、资产评估、认证检验检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在监管执法中更多参考专业意见。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1、健全综合执法体制。继续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则,整合优化执法资源,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职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建立市、县(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2、强化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着力建立监管清单、执法处罚清单,全面厘清监管与执法责任,确保责任清晰、边界透明。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间监管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标准及程序,确保监管与执法机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力度。

  3、着力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按照规定落实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经费装备、职业保障等政策,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建设一支规范化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加强执法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激励制度,推动社会共治。

  积极运用云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5G技术,加快“互联网+智慧监管”的开发应用,提高监管与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快形成审批、监管、执法一张网,建成大数据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可视化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风险预警、精准治理等多元化的数据信息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

  按照应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智慧化”的建设目标,认真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进行调查、登记和评估,明确风险控制和隐患整改措施,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建立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分析、研判预防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形势,提出对策和建议。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运转有序、处置有力”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对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工业产品、网络信息安全、重大舆情以及其他敏感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市市场管理委员会、市消费者委员会等协调机构和“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市场监管政府职能,履行监管职责。充实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机制常设机构的专门力量,在工作计划制定、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等方面发力,提升统筹能力、协调能力和指挥能力,落实市场综合监管共建共治。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市场监管政府职能、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切实贯彻习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创新市场监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本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再接再厉把荆门市场监管事业推向新高度。

  加快出台和完善与规划相配套的各项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规划的实施,对列入规划中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予以大力推进。各级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有序推进,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地方政府及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规划主要建设项目跟踪机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办法和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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